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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全媒體記者馬翼飛報道,根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鼓樓區依法對州橋遺址和周邊環境改造項目中400多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實施強制搬遷、拆除,確保我市要點工程的順利推進。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強制搬遷和拆除過程進行了現場監督。
州橋遺址和周邊環境改造項目司令部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征收工作得到了很多被征收者的支持,被征收者很少不合作。 對此,鼓樓區政府反復耐心做好被征收戶的事業,通過法律途徑依法征收事業。 此次被強制搬遷、拆除的3戶未在征收的人均平均規定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鼓樓區政府依法向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后,一戶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自行搬遷、交付房屋。 經鼓樓區政府申請,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其中兩家被征收戶實施強制搬遷,房屋征收部門將被征收房屋拆遷。
標題:“鼓樓區對州橋遺址及周邊環境改造項目依法實施房屋征收強制搬遷拆除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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