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64字,讀完約6分鐘

錢塘沈家和富陽謝家在吳越王錢镥統治江南期間發跡,后任進士、出官。 例如,錢塘沈家出沈括、沈遼、沈逵,被稱為“三沉”。 “三沉”在北宋中葉與蘇軾父子“三蘇”齊名,其中沈逵在宋英宗一日也開封過知府,享有很高的威望,名聲遠揚。 富陽謝家出謝濤、謝江等人,其中謝濤娶了沈括的阿姨,等于沈括的阿姨。 謝江是王安石的親戚。

錢塘沈家、富陽謝家、臨川王家、南豐曾家、分寧黃家,這些家族長期結婚,彼此有盤根錯節的親戚關系。 例如,沈括的阿姨嫁給了富陽謝家,生下了兒子謝江。 和謝江結婚生子,女兒和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結婚,兒子謝景一開始成了黃庭堅的岳父。 王安石有個弟弟王安國,和曾功的妹妹結婚了。 也就是說,錢塘沈家的女兒嫁給了富陽謝家,富陽謝家的女兒嫁給了臨川王家,臨川王家的兒子嫁給了南豐曾家的女兒,富陽謝家的女兒嫁給了分寧黃家的兒子。 通過婚姻關系,江南的兩大世家與江西的三大世家緊密相連,我們的主角黃庭堅也成了沈括、曾鞏、王安石等親戚。

名門望族家庭出身,深厚的親戚朋友關系,都給黃庭堅帶來了很大的特點。

黃庭堅還沒成年,父親就病逝了。 如果是普通家庭的孩子,父親一死,家庭就會失去支柱,經濟上陷入貧困,心理上也有可能產生問題。 但是,黃庭堅不同,他生活在世家大家庭里,幾個叔叔都是高官,誰都可以幫助他。 他叔叔也很厲害。 有權力也有文化。 可以為黃庭堅提供相當好的學習環境。

黃庭堅的叔叔叫李常,是南唐皇族的旁系子孫,也是北宋著名的藏書家。 李常青年時代在廬山讀書,藏書近萬卷。 后來李??贾羞M士,進入官場,將藏書和書房捐贈給世人,取名為“李氏山房”。 蘇東坡是李常的好朋友,為李常寫了《李氏山房藏書記》,贊揚李常勤奮讀書和藏書捐贈的善舉。

李常不僅是蘇東坡的好朋友,也是司馬光的好朋友。 王安石變法失敗,司馬光當上首相,在少年皇帝宋哲宗和垂簾聽政治的老太之后,推薦李常,讓李常成為戶部尚書。 戶部尚書管轄財政,相當于財政部部長。 在此之前,李常擔任御史中丞和吏部尚書,前者相當于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后者相當于人事部部長。

有這么閃亮的叔叔翻唱,黃庭堅的成長之路自然順利。 父親去世后,他投奔李常官雅,在李常官雅讀書,從書法到文案都被仔細撥過,早早考上了進士。 古人常說“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進士合格率極低,一個人的體力在50歲之前通過進士,就太棒了。 黃庭堅23歲時成為進士。

宋科舉必須通過三級考試:解考、省考、殿試。 解是地方考試,市長或省長級地方官主持的省考是中央考試,教育部部長或文化部部長級京官主持的殿試也是中央考試,由皇帝親自主持。 黃庭堅19歲在江西老家參加解試,一次通過,而且排名第一。 他為什么能成為第一名? 首先是書法漂亮成績優秀,然后肯定也和家庭背景有關。 寧黃家是江西數一數二的望族,從黃家出來的高官像星星一樣閃耀,地方官怎么能不給黃家面子呢? 如何不讓黃家考生名列前茅?

但是,解考并不嚴格,地方官有基本不受限制的裁量權,如果想讓誰通過就可以讓誰通過,有后臺的考生大多不參加考試直接被地方官采用。 到了省考環節,考題保密,考場封閉,試卷糊名,比解考公平,比解考難多了。 通常,能夠通過省考試的考生,就是通過了進士。 之后,參加殿試只不過是步行或決定等級。 黃庭堅20歲來開封參加省賽,落榜。 23歲又開封參加省考,這次終于通過了考試,之后順利通過殿試,成為進士。

大概在中進士那年,黃庭堅結婚了。 那是他第一次結婚,妻子是京官孫覺的女兒,孫覺是叔叔李常的好朋友。 從常識上來看,這門親事應該是李常說的媒體。 李常應該告訴孫覺了。 “哥們,我有侄子,寧黃家的年輕人,門第高,學問好,和你家女兒年紀差不多,能讓他當你兒子嗎? ”。 孫覺欣然同意,并在那里結婚了。

叔叔是官員,公公也是官員,黃庭堅比老百姓子弟出身的進士便宜。 宋進士做官,必須由在職官擔保。 當官后晉升,也要在職人員擔保。 朝廷制定了這個規則,一是要兼顧成績和能力——分數高的進士不一定能力強,所以要通過現任官員保證這些新科進士有解決政務的能力。 二是拘留官員,希望他們不要貪污,誰亂說,他和他的擔保人一起搞定。 法院的意圖很好,但不公平:黃庭堅這樣世家的孩子,認識的官員真多,隨便就能給自己找很多擔保人。 平民的孩子們呢? 首先,要有一個好的讀書環境不容易,要辛苦進入進士,還要向官員要求自己保證。 否則,你不會成為官員。 無論是平民親戚家人還是平民,都沒有認識官員的機會嗎? 即使認識一兩個官員,為什么要讓人提供保證?

“尋味開封:黃庭堅的微信朋友圈(中)”

1067年,23歲的黃庭健春風得意,娶了進士為妻,獲得保證,毫無懸念地參選,到葉縣做了縣尉。 相當于現在的縣公安局局長兼武裝部部長。 但是,像大部分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那樣,由于資源好,機會太多,往往不善于把握和珍惜。 黃庭堅就任葉縣時,帶著新婚妻子和大隊仆人,游山玩水,停止散步,停止散步。 從開封到葉縣,只有幾百里的路,黃庭堅竟然在第二年趕到了。 法院規定了他幾月幾日前到任,但他沒能做到。 他的領導人,當時汝州長官的大臣富弼非常生氣,差點拿走他的烏紗帽。 幸運的是,他的叔叔李常和岳父孫覺和富弼有交情,所以黃庭健躲過了搶劫。

宋朝的地方官一般每三年一人,任期屆滿后可以回北京述職。 黃庭堅因為上任遲到,任期也延長了一年。 1072年,28歲的黃庭堅離開葉縣,回到開封述職。 然后在開封通過選拔教育官的考試,再次順利通過,被派往大名府擔任國子監教授,相當于直轄市教育局局長,官位比在葉縣擔任縣尉時高一級。

在此期間,黃庭堅的第一任妻子孫先生因病去世,他繼續和富陽謝家的女兒結婚,繼父謝景一開始也是官員。 還是在這個時候,黃庭堅認識了蘇東坡,成為了蘇東坡的學生。

當時蘇東坡已經名垂天下,但從仕途上講,黃庭堅得不到蘇東坡的任何幫助。 相反,蘇東坡犯罪的政敵太多了,所以政敵們每次攻擊蘇東坡,都會載著黃庭堅,牽連黃庭堅。

1079年,政敵從蘇東坡的詩集中發現了諷刺皇帝的“證據”,將蘇東坡關進御史臺監獄,爆發了“港臺詩事件”。 1080年,蘇東坡的案件審理結束,被與蘇東坡密切交往的官員、降級或罰款。 黃庭堅沒有被降級,但被罰款。 正好在大名府擔任國子監教授的任期屆滿,再次返回開封,等待朝廷的下一次任命。


標題:“尋味開封:黃庭堅的微信朋友圈(中)”

地址:http://www.mygoodgear.com/kfwh/17374.html